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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是今年市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09]29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规划纲要编制小组

  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规划纲要编制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陆祥红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 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廖锦成 市发改委主任

  黄 锋 市人民政府研究中心主任

  编制小组成员由市直单位各一名领导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编制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廖锦成同志兼任。

  二、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

  (一)起草《规划纲要》提纲(6月5日前)。收集整理资料,起草形成《规划纲要》草案提纲,征求意见后,报编制小组审定。

  (二)起草《规划纲要》初稿(6月25日前)。提交编制小组内部讨论。

  (三)形成《规划纲要》讨论稿(7月15日前)。提交领导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四)形成《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10月30日前)。一是由市政府领导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建议;二是书面下文征求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部门意见。

  (五)组织规划衔接(11月30日前)。一是根据自治区党委建议和市委建议修改完善;二是加强与自治区规划纲要衔接;三是与市直各部门专项规划衔接;四是与各县(市、区)规划衔接。在此基础上,形成《规划纲要》送审稿,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六)《规划纲要》报批(12月30日前)。根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提交市人民政府全会审议后,提交2011年1月河池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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