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动部署阶段(1-2月初)。成立整合支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支农项目整合协调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整合支农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召开整合支农项目专题会议,全面启动支农项目整合工作。
(二)范围确认阶段(2月上旬)。新宾县以启运大道(南杂木镇至新宾镇段)、清原县以双长线(清原镇至红河谷漂流景区段)和聚隆滑雪场沿线、抚顺县以抚金线(市县交界处至三块石风景区段)及大伙房水库周边为重点区域,选定基础条件好、在省市公路网连接线上、农民自愿且积极性高的80个重点村屯,集中开展支农项目整合示范工作。
(三)规划编制阶段(2月底前)。由县农村综合改革办牵头,交通部门率先制定一事一议道路建设方案,其他部门围绕道路建设方案选定项目。项目以县政府名义上报,经市整合支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制定支农项目整合年度规划。
(四)项目审定阶段(3月底前)。在市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按照分口争取,统筹管理的要求,各单位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衔接,做好项目申报审定工作。
(五)组织实施阶段(4-10月)。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县级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明确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制定详细的项目施工计划,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六)检查验收阶段(11-12月)。由市农村综合改革办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资金整合工作机制,提高资金整合工作成效。检查验收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确定支农资金投向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支农项目整合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抚顺市整合支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村综合改革办,负责组织协调、规划编制、项目申报、资金分配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项目整合、检查监督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整合、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
交通部门负责村内道路建设行业管理、项目规划、年度计划、技术指导及组织实施。
环保部门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
卫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