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造林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意见

  总负责:马玉杰 责任人:卢元儒 具体责任人:官却多杰
  共和县以恰卜恰镇环城绿带建设为重点,投资831.4万元,在城北新区东山坡成片造林1000亩,栽植云杉、榆树、柽柳22万株;在东巴大哑豁路南成片造林420亩,栽植云杉、榆树、柽柳9.3万株;德吉塘绿化区补植补栽700亩,栽植云杉、榆树、旱柳1.55万株;东出口路北补植补栽300亩,栽植小云杉、小榆树、杨树5.3万株;恰卜恰街道绿化补植补栽大榆树、垂榆、云杉、花灌木1416株。东出口北面铺设引水管道748米,南面修建100吨蓄水池一座。同时,按照恰卜恰城镇总体规划,建造城北新区高速公路两侧造林绿化带各50米,建成绿色通道5公里。
  总负责:华旦 责任人:才洛加 具体责任人:豆拉 杜才寿
  贵德县以绿色通道造林绿化为重点,投资3040.8万元,突出抓好尕让至河阴段公路绿色通道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建成绿色通道48公里,栽植云杉、园柏、白榆、沙枣、旱柳、青杨、梨树、沙棘、山杏等各类苗木28.9万株。各乡镇营造四旁植树50万株。
  总负责:杨海龙 责任人:马绍福 具体责任人:杨文贵
  贵南县以县城造林绿化为重点,投资402万元,在县城周边地区营造成片林2755亩,栽植青杨、云杉、乌柳、黑刺等苗木46万株;街道绿化5.8公里、栽植大榆树、旱柳2200株;黄沙头-塔秀41公里绿色通道补植杨树10万株;森多乡街道绿化876米,栽植大杨树330株;过马营镇街道绿化1500米,栽植大榆树600株。
  总负责:扎江 责任人:才让加 具体责任人:张国仓
  兴海县以子科滩造林绿化为重点,投资110万元,在龙曲村高标准造林790亩,栽植云杉、乌柳17.2万株;县城街道绿化补植青海云杉0.98万株,公园绿化0.25万株;唐乃亥绿色通道补植2.3万株。总负责:尹明 责任人:哇多 具体责任人:旦正本
  同德县以县城造林绿化和巴沟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投资157万元,在巴沟乡下尕毛其造林点补植补栽500亩,栽植沙棘、青杨11.1万株,新造林50亩;县城造林绿化补植补栽1000亩,栽植沙棘10万株;县城广场及街道绿化栽植青海云杉260株、花灌木240株。
  总负责:兰生峰  责任人:王俊学 具体责任人:吉群扎西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建设绿色文明海南的战略高度,积极响应州委、州政府的号召,紧急行动起来,认真抓好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工作,以实际行动把州委、州政府抓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信心体现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在植树造林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活动,大干、苦干、实干,与群众同甘共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做出表率。要把义务植树与生态建设、城乡绿化、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优化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及时做好苗木调剂、地块落实、抗旱保苗、技术服务等各项准备工作,把整地、挖坑、栽植等工序进一步细化分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措施到位。承担义务植树的地区、部门要按照责任划分区,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