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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层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层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意见
(沪卫中医〔2012〕005号)


各区县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巩固上海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成果,特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层中医药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从2012年起,用5年时间,通过合理配置优质中医资源、加快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本市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的质量与内涵,使广大市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享受到方便、有效、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在中医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通过建立若干所中医门诊部,引入优质中医药资源,形成以区县中医医院为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中医门诊部、坐堂医、个体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在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建成40家中医药工作环境良好,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中医药人才队伍合理,在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领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做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提升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

  积极参与《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总结推广浦东新区、闸北区、长宁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经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规范培训。完善“1+18+240”的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方法辨证论治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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