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宽城满族自治县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2011年3月5日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1年5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2011年6月9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清理地方性法规的部署要求,经对自治县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
宽城满族自治县计划生育条例》(1995年3月7日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5年11月15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1999年3月16日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正 1999年5月27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