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污染减排计划编制重点以各项工程措施为重点辅之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通过编制计划,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和有关部门,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并明确完成时限。
5、可达性原则。结合全州产业结构特征、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分布等实际,在综合考虑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使污染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一致,各项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四)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以2005年为基准年,并分析2007和200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减变化。
总量排放基数与范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200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环境统计数据确定。未纳入总量统计口径的污染物排放量不作为减排计划编制重点(如面源、农业源),对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动态变化不产生影响的工程措施不考虑(如生活垃圾处理厂)。同时强调属地原则。
二、现状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007年排放总量:工业排放量101.88吨,占排放总量的10%;生活排放量909.08吨,占排放总量的90%。共计COD 年排放量1010.96吨。
2008年排放总量:工业排放量126.9吨,占排放总量的11%;生活排放量999.66吨,占排放总量的89%。共计COD 年排放量1126.57吨。
(二)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2007年排放总量:工业排放量162.12吨,占排放总量的34.6%;生活排放量306.84吨,占排放总量的65.4%。共计SO2年排放量468.96吨。
2008年排放总量:工业排放量402.34吨,占排放总量的58.4%;生活排放量286.59吨,占排放总量的41.6%。共计SO2年排放量688.93吨。
(三)减排方向及途径
黄南州属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小,产业结构以水电、有色金属加工为主。“十一五”期间,全州GDP增长主要靠上述两大行业来拉动。两大工业支柱行业中水电企业基本低排放化学需氧量,另外有色金属加工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也相对较少。
全州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主要靠通过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屠宰厂废水治理设施来完成;二氧化硫减排目标主要通过对现有燃煤集中供热项目进行脱硫设施的建设及关停部分砖厂来实现。
三、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一)COD新增量预测
2009年COD新增量107.15吨,其中,工业新增16.95吨,生活新增90.2吨。
1、工业
新增工业COD排放量=2005年COD排放强度×2008年GDP新增量。
2005年COD排放强度=2005年工业COD排放量(万吨)/2005年GDP(亿元) =0.0005吨/万元。
2005年GDP为22.74亿元,工业COD排放量为111.97吨。2008年GDP为33.94亿元(由统计局初步核定),2009年GDP按10%增速预计为37.33亿元。
该计划在不考虑低COD排放行业贡献率和监察系数的情况下,按GDP10%增长率预计,2009年新增工业COD16.95吨。
2、生活
新增生活COD排放量=新增城镇常住人口(万人)×各县人均COD产生系数×365×10-6。新增城镇常住人口=上年城镇常住人口数×城镇人口增长率。
2008年全州城镇人口4.5万人,较上年新增0.35万人。2009年全州城镇人口按上年平均9.14%增长率预计,城镇人口将达到4.91万人,较上年新增加0.41万人。预计2009年新增生活COD90.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