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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细则》的通知(2012修订)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细则》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1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细则》已予修订,并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按照《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州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州政府领导处理州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州政府办公室在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具体办理会议、公文、值班、信息、调研、督查、接待及机关建设等日常工作,以及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州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领导的报告、讲话材料和以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请示州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州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州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州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州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向州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州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州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七)组织办理涉及州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州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向州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围绕州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州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指导、监督全州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州政府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十一)负责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本地金融秩序,处置金融突发事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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