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社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09〕3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社区建设的意见》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社区建设的意见
(州民政局 二○○九年五月)
为推动我州城乡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建立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青办发〔2009〕13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州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社区建设的重要性
社区作为城镇社会管理的平台、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基层民主政治的载体、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黄南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迫切需要,是巩固基层政权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我州城镇社区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不断发展壮大,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干部补贴标准普遍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社区活动丰富多彩,社区功能得到比较充分体现。但同时也存在硬件设施不配套、社区居委会职责不清、职能部门协调指导不到位、社区干部待遇偏低等突出问题,影响了我州社区建设的长足发展。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进我州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黄南的奋斗目标,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社区服务为重点,以社区居民满意为标准,努力构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二)主要任务。进一步健全社区领导体制,完善居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对密切党和政府与社区居民关系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创新社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社区对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服务作用;进一步健全社区管理体制,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社区对维护社会稳定的促进作用,不断提高社区在基层社会管理和承接公共服务方面的能力、在团结动员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能力,全面提升我州社区建设总体水平。
三、促进我州社区建设快速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