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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实施2009年全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意见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实施2009年全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09〕3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民政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建设局、州农牧局《关于实施2009年全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实施2009年全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
(州民政局 州发展改革委 州财政局 州农牧局 州建设局 二○○九年五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2009年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9〕58号)和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实施2009年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十一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务院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相关政策措施为依托,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通过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我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工作原则
  1、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建设规模和标准要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的愿望和现实需求,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困难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2、群众主体,政府推动。危房改造必须坚持以困难群众为主体,各级政府推动,充分调动政府各部门对口帮扶和社会各界共建帮扶的积极性,动员农户邻里相帮、筹资投劳和自己动手兴建家园。
  3、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规划先行,把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结合起来,结合当地民族特点、旅游等资源特色和群众生活习俗,充分考虑当地地理地貌和自然环境,因地制宜,防震避灾,统一规划,科学设计,突出特色,努力达到“安全、节能、环保、实用”的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提倡采用节能暖墙、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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