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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和《农牧区食物中毒事件村委会报告制度》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各级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意见等。
  (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各监管部门职责。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四)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
  (五)食品中毒应急处置与预防相关知识。
  (六)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包括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专项整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应急体系建设等)所取得的成效。
  (七)优质食品和诚信企业。
  四、工作措施
  (一)以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1、各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宣传培训活动方案,对宣传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各县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教育方案要及时报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开展集中宣传周活动。6月1日上午10:30在州影剧院广场,由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州委宣传部、州农牧局、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卫生局、州经贸委、州教育局、州民族宗教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展出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集中宣传食品安全法(宣传材料由各单位自行准备,需制作的横幅用语见附件1)。各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企业(户)制作宣传横幅,以增强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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