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9〕4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活动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黄南州《
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活动方案
(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青政办〔2009〕94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有效途径,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通过广泛深入有效的宣传教育,增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意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营造人人关心、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从而确保
食品安全法得到有效实施,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一)主题:共建和谐、确保安全
(二)时间:6月1日至5日,由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监管部门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以“共建和谐、确保安全”为主题的
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