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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政府纠风办关于2009年全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七)查处乱收费、高收费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各县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扩内需、保增长、减轻企业负担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坚持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八)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州、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和州卫生局要以开展民主评议医德医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力度,促进评议的制度化、规范化,引导各部门、各行业整改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提高评议工作实效;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公开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全州目标考核内容;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等活动,纠正各种铺张浪费和增加基层及群众负担的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要努力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各部门、各行业都要结合实际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黄南州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方案》,搭建和畅通群众诉求平台,架起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认真梳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建立责任制,将整改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针对基层和群众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强化措施,集中整治,认真加以解决,努力做到治一项、成一项,成一项、巩固一项,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要切实抓好对整改工作的督查,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代表开展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理的,要进行曝光;问题严重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纠风办和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推动国家和地方改革措施的落实摆在监督检查的首要位置,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要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针对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反映的问题,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要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实现解决问题、教育警示、加强监管、完善机制的目的。
  (四)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改革力度,确保国家和地方已经明确的改革任务和出台的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对查处的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努力解决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努力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建立起一套能够有效防范不正之风问题的制度体系,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努力消除产生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体制、机制性因素,使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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