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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突出抓好交通安全。元旦春节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事故的易发期。各级政府和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做好防冰雪、大雾等自然灾害的行车安全准备。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严禁“带病”上路。要进一步加强路面行车秩序管控,继续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营运客车、校车、运渣车、水泥罐装车、摩托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旅游车等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进一步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车站、医院、养老院、网吧、影剧院及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检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清剿火患”行动,严防火灾事故。要做好商场大型节庆促销活动的安全监管,严禁商贸单位擅自开展带抢购性质的限时限量促销活动。要强化各类大型集会、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的安全许可,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举办单位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堵造成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三)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要进一步加强涉及液氯、液氨、剧毒物品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泄漏、防中毒的各项措施。在全市全面退出烟花爆竹生产行业后,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力度,防止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反弹。对依法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的企业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管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四)突出抓好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安全监管。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节前认真开展生产设施、设备的检修、检测,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保障节日期间正常的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还要重点抓好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民爆物品、旅游景区景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四、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准备和应急值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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