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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
(厦府办〔201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驻厦各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有效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确保我市农林生产、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防控外来有害生物意识

  生物入侵问题涉及社会各领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外来有害生物防范的宣传教育,特别要注意在进境口岸和入境交通工具以及引进、调运动植物频繁单位、地区和集散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防控意识。农林、市政园林等部门要建立厦门市外来入侵物种信息网络平台和查询系统,畅通公众了解信息的渠道。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介绍国内外入侵物种管理控制方面的重要经验教训,提高全社会对防范外来生物入侵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全社会积极参与到防止生物入侵的行动中来。

  二、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我市外来生物入侵的防范和监测工作

  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是一项长期任务。生物入侵形式多样,途径不一,但主要是以人为引进为主,有随种苗引种、内外贸货物运输和人为携带有意、无意引进、传播和扩散等。防控工作涉及检验检疫、农业、林业、市政园林、海洋渔业、环保、海关、边防、口岸、工商等多部门以及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委会,各单位要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防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工作。

  (一)检验检疫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审批、检疫、检疫除害处理和疫情监测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进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工作,发现疫情,及时处理,严防外来有害生物从口岸入侵。同时每年制定外来有害生物的口岸监测方案,开展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及时掌握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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