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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六)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建设“八大经济区”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以工业园区建设为载体,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1.促进区域产业协调。发挥中心城市、经济园区、大型企业和重大项目的产业集聚和带动作用,依托城市群和产业园区,推进产业向特色工业园区集聚,以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区为重点,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协调发展。加快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做大做强装备、化工、食品等优势传统产业,大力扶持新材料、节能环保、服务外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汽车制造、轨道交通、核电装备、风电装备、燃气轮机等积极谋划大项目,形成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互动发展的格局。突出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区建设,大力发展煤炭深加工产业、接续替代产业和循环经济,以大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快发展煤化工等接续产业,积极发展新材料、冶金、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林木产品加工等非煤替代产业,推动资源型城市科学转型。加快县域工业发展,引导县域工业围绕当地特色资源精深加工,与中心城市重点产业发展配套产品和“吃配”经济,探索跨县域行政区划的要素流动与产业谋划机制,努力实现资源与市场的有机结合,培育建设各具特色的县域工业集中区,依托县域工业园区,形成“一县一品”、“一县一业”的发展格局。

  2.推动产业加快集聚。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内在要求,依托龙头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延长产业链条,集中优势资源和要素,重点打造特色产业园区,全力推进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装备产业、新型农机装备产业、交通运输装备产业、绿色食品产业、矿产经济产业、煤化石化产业、林产品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十大重点产业”快速发展。创建一批在自主创新、“两化”融合、节能减排、质量品牌等方面走在前列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积极推动省级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引领和带动工业园区整体水平提升。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的统筹规划,改善信息网络、污染物集中治理、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各级各类产业集聚区规范有序发展。支持各地将产业特色、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建设有机结合,支持以品牌共享为基础,大力培育集体商标、原产地注册、证明标志等集体品牌,提高区域品牌的知名度,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基地。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推动在产业集聚区依法组建行业协会。

  3.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动工业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镇布局相统一,提高优先开发区、重点开发区的工业集约化水平,有序规范限制开发区的工业发展。依托哈大齐地区和牡绥地区城市带及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技术先进、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新型工业化基地。依托东部煤电化基地城市群及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加强煤炭资源接续能力建设,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煤炭资源,增强煤化工产业的集聚能力和竞争力,积极发展新材料、冶金、装备制造、生物等替代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依托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和重要工业城市(圈),按照“协作配套、要素集中”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域消费市场、运输半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等因素,合理调整和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进一步优化装备工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布局,促进轻工、纺织、农产品加工等消费品工业向特色园区集中。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规划,引导各地着眼自身基础和条件,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和布局重点。

  (七)提升对外合作层次。

  围绕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建设,统筹处理好“引进来”与“走出去”,发展开放型工业经济,提高工业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建设以出口产品为导向的加工园区,积极促进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的形成。

  1.提高工业利用外资水平。加强外资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鼓励省内有实力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合资合作,深度参与跨国公司全球价值链合作。围绕“十大重点产业”,引导外资参与我省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投向哈大齐工业走廊、东部煤电化基地等重点工业化和城镇化区域。

  2.不断加强区域合作。发挥对俄合作的区位优势,建设外向化产业基地,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农机等机电产品、新型建筑材料、日用消费品等产品出口。加强对俄产业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重点围绕对俄油气资源开发、森林采伐及木材加工、矿产资源开发等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境外能源原材料开采和加工基地。着眼资源基础与产业优势,进一步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和日、韩等方面的合作,承接软件设计、金融、分销、物流等服务外包业务。扩大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扩大机电、高科技产品出口规模。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大对日经贸科技合作,突出抓好节能和环保领域合作。

  3.优化国内合作结构。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举,密切省际合作,构建产业协调发展、要素合理流动、招商引资同步的对内合作发展机制。吸引省外资本参与全省工业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主动承接东部沿海城市的产业转移。完善东北四省区在重大工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产业布局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问题的交流合作,重点加强与蒙东地区的煤化工产业联动发展。促进企业资产重组,整合壮大一批企业集团,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业招商引资活动,吸引外省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创业,参与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盘活存量资产,带动相关产业联动发展。

  4.大力推进沿边加工贸易。充分发挥沿边开放优势,以哈尔滨、牡丹江为支撑,以绥芬河、东宁等边境贸易口岸为节点,以内陆市县为依托,推进境内外加工基地建设,提高进出口商品本地加工转化率。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突出外向型特色,走规模化、集群化、园区化发展道路,大力发展外向型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工业。依托产业基础,加快发展机械制造业,重点建设电站成套设备、飞机制造、焊接技术与设备生产基地,重点发展数控量仪、精密复杂刀具等装备工业。利用中俄木材资源,以木材加工园区为载体,加快发展木材加工业,打造木材精深加工基地。

  四、发展重点

  (一)装备制造产业。

  加快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与装备制造业的融合,着力提升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依托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努力实现技术产品化、产业集群化、装备成套化、配套本地化,全面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国家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建立和完善专业化配套协作生产体系,提升高技术化、成套化和国产化水平,坚持重点发展和全面提升相结合,逐步形成重大技术装备、高新技术装备、基础装备等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以新能源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智能电网装备、新能源汽车、极端制造等为突破,发展高端装备。加快消化吸收AP1000核电设备制造技术,全面掌握三代核电设备设计技术,实现设备制造国产化。建立核岛主设备、常规岛主设备、大型铸锻件、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等相对完善的核电装备产业体系。发展面向航天航空、船舶、发电设备、高速铁路、汽车等制造领域急需的重型、超重型、高效、高可靠性数控车床、镗铣床,多轴联动复合加工机床,大型复合材料铺带/铺丝/缠绕机、重型数控多工位压力机、重型模锻压力机、重型运载火箭筒体环焊机、大中型齿轮加工机床等大型重型特种专用机床。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02专项光刻机工件台研发,加速超精密气浮导轨、超精密气浮主轴、发动机回转组件精密装配/测量仪、超精密圆度/圆柱度仪、超精密双频激光干涉仪、大型/超大型气浮隔振平台等产业化,加快推进极端制造。研制用于风电及光伏发电接入的大功率变流器和控制器、无功补偿装置、有源滤波装置、可控串联补偿器、大功率变频装置等新能源接入与控制、电力电子应用及核心部件。研制和产业化数字变压器、数字互感器、数字电抗器、智能开关等设备和110千伏及以上智能变电站系统等。围绕推进智能电网建设,着力解决高性能逆变控制器核心技术,研制智能电网调度技术系统,包括实时监控预警、调度计划、安全校核和调度管理四大应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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