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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通知


  培训对象为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及各区中等职业学校中级职称及以上,且必须为机械制造类、电子电气类、土木建筑类骨干教师,培训40人。培训内容分为通识培训、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外出考察以及赴企业实践,培训目的在于提高骨干教师的学科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水平,并通过他们在专业教学实践中的示范辐射,带动我市中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有效提升我市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集中培训时间是5月-6月,共4周。培训费、考察学习费、赴企业实践费在2011年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经费中列支,其他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四)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全员培训。

  培训面向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时间分别为4月、10月。通过学习网络远程教育课程,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不断充实自身的专业水平,提高自身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承担的培训项目: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第二期人文素质教育培训班

  培训对象为我市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人数为60人。幼儿园及小学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教龄不少于8年,班主任工作或心理咨询工作不少于5年;心理和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在国学方面有深入研究并在市级以上刊物有作品发表的教师,可优先选拔。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第二期人文素质教育培训班通过集中授课、实践活动、举办研讨会等形式开展人文素质培训,增强骨干教师对传统文化以及岭南本土文化的认知,完善知识结构,拓展文化视野,整体提升学员的人文素养,帮助学院树立积极、健康的生活观念,提升学员工作能力和教学能力,进而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为其所在学校、乃至整个社区的和谐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计划7月开班,培训周期为一年,集中面授时间为10天。培训费、资料费由我局负责,学员培训期间交通费、食宿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以高度重视,并根据201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名额分配表(附件1)做好组织工作,及时选拔培训对象参加培训。

  (一)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培训项目请于2011年4月30日前以区、县级市教育局为单位汇总填写“培训报名表”(附件2),并报送到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宋文珍,电话:86231002,传真:86236027,邮箱:gzsp6060@163.com,地址:广州市桂花岗东一号数理数112室),局属单位直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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