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通知
(穗教师资〔2011〕13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2008-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穗教发〔2008〕3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中小学校长教师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点的通知》(穗教发〔2011〕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2011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现将201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承担的培训项目
(一)中小学教师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
根据教育部《关于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教办[2010]8号)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教人厅函[2010]3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由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认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意义,了解教育的新规划和新动向,更好地谋划的个人专业发展。培训时间为4月-12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以网络远程方式开展,是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的指定选修课,培训合格登记2学分,教师自由选择期数参加培训。(实施方案另文通知)
(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新教师见习期培训。
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是面向2010年到校任职的新教师,是新教师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内容主要是在岗前培训的基础上,开展班级管理及班主任工作,学科教学技能、技巧,教师综合素质等培训,解决新教师在近一年的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促进新教师的成长。培训时间是4月-5月,每周六全天上课,共7天。
(三)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