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安排的通知
(穗教师资〔2011〕13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2008-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穗教发〔2008〕3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中小学校长教师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点的通知》(穗教发〔2011〕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2011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现将201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承担的培训项目
(一)中小学教师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
根据教育部《关于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教办[2010]8号)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教人厅函[2010]3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由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认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意义,了解教育的新规划和新动向,更好地谋划的个人专业发展。培训时间为4月-12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以网络远程方式开展,是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的指定选修课,培训合格登记2学分,教师自由选择期数参加培训。(实施方案另文通知)
(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新教师见习期培训。
新教师见习期培训是面向2010年到校任职的新教师,是新教师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内容主要是在岗前培训的基础上,开展班级管理及班主任工作,学科教学技能、技巧,教师综合素质等培训,解决新教师在近一年的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促进新教师的成长。培训时间是4月-5月,每周六全天上课,共7天。
(三)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为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及各区中等职业学校中级职称及以上,且必须为机械制造类、电子电气类、土木建筑类骨干教师,培训40人。培训内容分为通识培训、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外出考察以及赴企业实践,培训目的在于提高骨干教师的学科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水平,并通过他们在专业教学实践中的示范辐射,带动我市中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有效提升我市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集中培训时间是5月-6月,共4周。培训费、考察学习费、赴企业实践费在2011年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经费中列支,其他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四)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全员培训。
培训面向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时间分别为4月、10月。通过学习网络远程教育课程,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不断充实自身的专业水平,提高自身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承担的培训项目: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第二期人文素质教育培训班
培训对象为我市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人数为60人。幼儿园及小学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教龄不少于8年,班主任工作或心理咨询工作不少于5年;心理和身体健康。同等条件下,在国学方面有深入研究并在市级以上刊物有作品发表的教师,可优先选拔。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第二期人文素质教育培训班通过集中授课、实践活动、举办研讨会等形式开展人文素质培训,增强骨干教师对传统文化以及岭南本土文化的认知,完善知识结构,拓展文化视野,整体提升学员的人文素养,帮助学院树立积极、健康的生活观念,提升学员工作能力和教学能力,进而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为其所在学校、乃至整个社区的和谐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计划7月开班,培训周期为一年,集中面授时间为10天。培训费、资料费由我局负责,学员培训期间交通费、食宿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以高度重视,并根据201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名额分配表(附件1)做好组织工作,及时选拔培训对象参加培训。
(一)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培训项目请于2011年4月30日前以区、县级市教育局为单位汇总填写“培训报名表”(附件2),并报送到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宋文珍,电话:86231002,传真:86236027,邮箱:gzsp6060@163.com,地址:广州市桂花岗东一号数理数112室),局属单位直接报送。
(二)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培训项目请于2011年5月18日前以区、县级市为单位填写“2011年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人文素质教育培训对象推荐表”(附件3),并报送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联系人:林中文,电话:020-86383471,传真:020-86383471,邮箱:gxy@gcp.edu.cn,地址:白云区广园中路248号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研楼508国学院办公室),局属单位直接报送。
各项培训工作的具体开班通知由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和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另行通知。
附件:1.2011年上半年培训工作名额分配表
2.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报名表
3.2011年广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人文素质教育培训对象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2011年上半年培训工作名额分配表
| 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
| 中小学骨干教师第二期人文素质教育培训班
|
越秀区
| 1
| 6
|
荔湾区
| 1
| 4
|
海珠区
| 1
| 5
|
天河区
| 1
| 3
|
黄埔区
| 1
| 2
|
白云区
| 1
| 7
|
番禺区
| 1
| 8
|
花都区
| 1
| 5
|
萝岗区
| 1
| 3
|
南沙区
| 1
| 2
|
增城市
| 1
| 6
|
从化市
| 1
| 5
|
局属学校
| 局属中等职业学校每校2人
| 市聋人学校、市执信中学、市司法学校、市六中每校各1人
|
合 计(人)
| 40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