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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校长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校长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
(穗教师资〔2011〕9号)


广州大学,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粤教继办〔2011〕2号)精神,为全面促进我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校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不断提高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我局决定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合作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长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纲要》精神的远程专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组织实施大规模、多层次、广覆盖的远程专题培训项目,不断提高全市中小学校长对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深入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思想和科学理念,准确把握《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方针、战略目标、战略主题,全面了解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断增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为校长全员必修培训,全市中小学校级干部(含校长、书记、副书记、副校长、园长、副园长)均需参加。

  三、培训组织

  (一)培训形式。

  本次专题远程培训由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同步开设中小学校长培训班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班,培训主要通过网络远程学习的形式进行,学员需完成16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选修课程则根据本人的需要自行选学,不作学时要求。

  (二)培训时间。

  培训的实施时间为2011年4月至5月,集中上网学习的时间为1个月。报名时间:4月13日至20日。开课时间:4月25日至5月25日。

  (三)报名方式。

  1.网上选课。各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校长培训门户http://hmaster.gzedu.com/)上统一为本校的校级干部选课,选择《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课程,并进行报读确认。登录的账号为其教师继续教育的编号。

  2.生成账单。学校管理员需在校长培训平台上进行“生成账单”操作,生成各自学校账单。且保证一校一账单,不得以个人名义交费。

  3.以Excel形式导出《账单对应选课列表》,并完善列表中相关信息,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缴费凭据。

  4.报名结束后,由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和广州远程教育中心按照区域及学校归属进行统一分班,并将分班情况通知各区、县级市。

  (四)培训费用。

  根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通知要求,本次专题远程培训每人需交费50元。各中小学校于4月2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本校学员每人50元的培训费及“生成账单”交到所在区(县级市)教师培训机构,区(县级市)教师培训机构于4月22日前统一将本区(县级市)学员的培训费上交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局属学校将培训费及“生成账单”直接交到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五)学习方式。

  报名缴费后,学员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校长培训门户http://hmaster.gzedu.com/),以个人继续教育帐号进入中小学校长培训平台进行学习。学习期间需参与网上集中研讨两次,学习结束后需提交1000-30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继续教育2学分。

  四、培训管理

  (一)市教育局负责项目的领导统筹,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协调。

  (二)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负责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与指导,包括教学教务的组织管理、专家网上学习辅导及答疑、学习过程的指导监控、学员名册的整理、培训工作总结的撰写等。

  (三)广州远程教育中心负责搭建课程系统平台,并负责全部技术支持和运营维护,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四)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本区域中小学校长培训的组织协调。区(县级市)教师培训机构派出专人负责本次培训的各项工作。在本区组织中小学、中职、幼儿园教育研究方面专家各1人,会同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专家组成本次培训的专家小组,对学员网上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指导;每班配备班主任1名,原则上每名班主任管理班级数不超过4个,班主任负责本班培训过程管理与督促,班级研讨的主持、组织与管理,整理、汇总学员提问,收缴学员学习心得体会;指定教务员1名,负责本区培训有关信息的发布、联络,资料收集、交换工作。

  (五)各中小学校负责本校学员的报名、缴费和学习任务的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此次远程专题培训规模大、学员多、覆盖面广,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将此次远程专题培训纳入学习宣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当中,认真做好本次专题培训的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及时总结报送专题培训的实施经验。

  (二)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请于2011年4月18日前将专家工作团队信息表(附件1)交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4月25日开班前,根据各区、县级市学习班的分班情况,将班主任、教务员团队信息表(附件2)交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

  (三)本次培训的课程资源是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提供,涉及版权和使用权,所有单位及学员不得私自下载和传播视频课程资源。

  (四)教育科技出版社统一发行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文件汇编》《教育规划纲要辅导读本》《教育规划纲要学习辅导百问》三本学习丛书,各单位如有需要可与教育科技出版社联系订购,联系电话:010-64989009,13602458060。

  附件:1. 各区、县级市组织专题培训专家团队信息表(略)

  2. 各区、县级市组织专题培训班主任、教务员团队信息表

  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略)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 杜莹、86236061,

  广州远程教育中心 齐莹、 83481388-633,

  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梁伟其、86236060)

  附件2
  各区、县级市组织专题培训班主任、教务员团队信息表

  (一)班主任信息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单位

联系

电话

电子

邮箱

负责管理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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