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批准广州大学等39所学校为广州市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
(穗教法规〔2011〕3号)
市属高校,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2010年组织开展了广州市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评审工作。经过学校自评、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初评,以及我局委托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后审定,广州大学等39所学校被批准为广州市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见附件)。
希望广州大学等学校充分发挥示范校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学校校长、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完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水平,形成依法办事的管理运行机制和符合法治精神的教书育人环境,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广州市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广州市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
(共39所)
市属:广州大学、广州医学院、广州市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执信中学、广州市协和中学、广州市协和小学、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广州市盲人学校
越秀区:广州市第三中学、越秀区秉正小学、越秀区文德路小学、越秀区东风西路小学、越秀区惠福西路小学、越秀区铁一小学
海珠区:海珠区南武实验学校、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广州市第五十二中学、海珠区菩提路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