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德国班)。
办班时间2011年8月-9月,学习时间脱产4周。培训对象是已参加过提高培训的中职学校校长。该班通过境外培训和考察的方式,帮助校长更新办学理念,提升教育理论水平,创新管理方式,使校长具有教育国际视野,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研修班的费用,局属学校学员,由我局每人资助50%,由其所在单位每人资助30%,学员个人负责20%;区(县级市)属学校学员,由市教育局每人资助20%,余额由教师本人、任职单位和所在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分担比例由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确定。该班参训中职校长的人选我局将根据相关条件发文选拔。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省级培训项目的具体开班时间由承担培训任务的相关机构另行通知,学员的培训费及资料费由省教育厅负责解决,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费补助费由学员派出单位解决。
(二)市级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由市幼儿师范学校承担,市级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项目由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承担,各培训班的具体开班时间和学习要求由市幼儿师范学校和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三)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分为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和高级研修培训(包括海外研修)三种,完成任职资格培训的才能参加提高培训,完成提高培训的才能参加高级研修培训。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教学指导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提高培训也属于国家强制性培训,每位在职校长在一个培训周期内都必须参加,完成规定的学时,并记录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请各有关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中等职业学校对市中职校长提高培训予以高度重视,认真遴选推荐校长参训。
(四)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和各培训班的参训条件,统筹安排本区域的公民办学校校长参训。要积极鼓励民办学校校长参加培训,以提高民办学校校长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五)请各有关单位填好报名表(见附件2),于4月20日
前,以区(县级市)、学校为单位上报(附电子版)。省级、市级幼儿园园长培训班名单报市幼儿师范学校(市幼儿师范学校联系人:张梅卿;电子邮箱:meiqingzh@126.com;联系电话、传真3881742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河东路沾益直街121号;邮编:510610),省级、市级中小学校长培训班名单报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联系人:李常立、杜莹;联系电话:39366750,86236061;传真:86237792;电子邮箱:dy6304@163.com;地址:广州市桂花岗东一号广州大学3号楼220室;邮编:51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