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11〕5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有关中学,市招考办,华师附中、广东实验中学:
为建立健全2011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保障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我局制定了《2011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1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体育考试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以人为本、公平公正。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体育考试全过程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严重影响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考试公平公正与考试秩序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市教育局应急机构与职责。
市教育局成立广州市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广州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兼任。负责制定全市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市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招考办,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时,机构成员集中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