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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二〇一一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一)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公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招生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任意批次(含各区、县级市)的公办高中公费录取控制分数线作为本校特长生的投档线。

  (二)投档录取时,将根据具备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所填报志愿次序,按学校招收特长生的计划数和该校特长生投档线进行投档录取。对符合条件并已投档的考生,招生学校必须予以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执行《2011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计划表》《2011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计划表》,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招生学校、项目、指标(名额)和范围。

  (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所对口项目的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必须按规定的体育、艺术项目进行招生,否则不予办理和审批。

  (三)凡已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根据其普通学校志愿顺序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参加其它学校的普通生录取。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须与招生学校签订《特长生管理协议书》,协议书各款项由招生学校根据自身要求规定,特长生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参加训练和比赛。

  (五)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把关,并签名负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示工作,如有投诉可报各区招考办或市招考办,经查证属违规行为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2011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计划表(略)

  2.2011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计划表(略)

  3.2011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略)

  4.2011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申报名册(略)

  5.2011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安排表(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体育项目: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678

  艺术项目:李耀喜,联系电话:22083679

  考务工作:朱向阳,联系电话:83868080-8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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