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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健全信息内容保密审查流程。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等法律、法规,完善本单位领导审核、专人负责上网信息的审查流程,由拟稿人提出公开属性的拟办意见,处室领导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最终审定。正确界定信息公开属性,所有经过分类制作的政府信息,经审查列为涉密信息的,在保密期限内一律不得公开;对非涉密信息,正确界定其公开属性(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种属性)。

  (三)优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拓宽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工作,明确各种申请的受理部门,明确处理过程中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准确区分申请人索取文件资料与政策业务咨询的区别,做到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的诉求。

  三、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依托政府网站发布各种信息,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履行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的责任,及时报送各栏目内容,确保本单位网站信息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相一致,与实际办事流程相一致;同时,重点拓展招生考试、人事任免等公众关注及重大项目建设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同时,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枢纽,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为依托,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工作。

  (二)积极拓宽政民互动渠道,稳步推进行政府决策公开化。一要密切关注群众高度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化政民互动内容,拓宽政民互动渠道。通过局长邮箱、电子信箱、民意征集、论坛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使民声、民意、民情、民智在政府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得到充分反映和表达。同时,规范接收、分派和答复的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按时答复率、答复满意度,保证政民互动质量。二要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加大行政决策透明度。涉及民生重大事项决策拟定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市里规定的调研论证、拟制、审核、公示、审定、跟踪修订六个阶段。同时,积极探索构建网络问政的工作模式,推动网络问政常态化、制度化。

  四、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的良好形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以宣传我市“十二五”开局教育事业发展进程为主要内容,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着力抓高度、提速度,抓策划、显效果,抓服务、促整合,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的良好形象,营造更加有利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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