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政务公开的社会监督和行政问责力度。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受理公众提出的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抓住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及时地公开涉及民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评议和舆论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让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
(三)加强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已公开现行文件、资料报送工作。认真做好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著录工作,对政府信息实行数据库管理。
(四)加强民心网政策咨询办理工作。依托民心网民情民意信息处理系统,受理、解决、反馈好人民群众的政策咨询。
(五)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LED大屏幕和信息城市等载体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审批、社会听证、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务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2011年优秀、优胜、达标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按绩效考核分数排序)
一、优秀单位
(一)县(市)区:海城市政府、台安县政府、铁东区政府、立山区政府、千山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岫岩县政府
(二)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玉佛山管委会、文旅区管委会
(三)市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物价局、消防局、交通局、民政局、供销总社、公用事业局、房产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口计生委、人防办、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局、群众诉求工作部、经济和信息化委、农委、政府法制办、体育局、财政局、规划局、综合执法局、公立医院管理局、民委、发展改革委、卫生局、环保局、统计局、农机局、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四)中省直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
(五)公共企事业单位、基层单位:市供电公司、自来水总公司、鞍山银行、移动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保财险、邮政局、联通公司、电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