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公安局《关于黄南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准备阶段(5月11日至5月30日):印制《黄南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手册》,制作“四个能力”建设光盘,达到全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家一份,试点单位人手一册。组织召开“四个能力”建设动员会,全面部署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二)建立试点阶段(5月30日至7月30日):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确定10种类型单位,在全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确定建成16个试点,总结经验;8月份组织验收,并选择较好单位召开现场会,观摩交流,进行推广。
  (三)重点推广阶段(7月30日至11月10日):7月开始,在全州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州消防支队及各县消防大队深入社会单位现场指导。到11月10日前,全州完成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工作,同仁县及尖扎县完成本辖区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60%以上的达标工作,河南县及泽库县完成本辖区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70%达标工作,30%以上的其它社会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并在以后监督检查过程中,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全力推广。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1月下旬):今年年底,州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验收,对其它社会单位抽验,全面检验“四个能力”建设活动成效,并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会单位要成立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组织机构,严格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时限,具体细化分解责任,明确任务、人员、方法、进度、时限和奖惩,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逐一抓好落实,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开展全员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宣传、消防技能比武、全方位应急疏散演练、火灾隐患自查整改等活动,把“四个能力”建设转化为社会单位的自觉行动,真正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消防工作新机制,切实解决社会单位消防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员工防灭火能力不强等诸多问题,全力构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火灾防控体系,不断提高社会单位防范和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三)开展评比表彰。结合活动开展情况,将在各社会单位之间对“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互查互评,通过观摩评比,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实现共同提高。全州还将开展“四个能力”优秀单位评比活动,对评选出的“四个能力”优秀单位,将作为年终州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依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