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10〕4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2010年黄南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三日
2010年全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
(黄南州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0〕76号)精神,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2010年全州纠风工作总体要求
2010年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政府第三次廉政会议和州委十 届九次、州纪委十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省、州委、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各县政府和州发改委、经商委、财政、审计、监察、工商、农牧州及州政府督查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抵扣和挪用、套取、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维护农牧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牧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农村牧区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加强涉农收费监管,坚决纠正并严肃查处各种面向农牧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各县政府和州经商委、州发改委要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对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取。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
(三)严格规范庆典、研讨会活动,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各县政府和各政府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研讨会、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公布项目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