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公安局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及年终绩效考核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10〕10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公安局《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建设及年终绩效考核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黄南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及年终绩效考核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州消防工作和 “防火墙”工程建设,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情况及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动员会及现场会精神和《黄南州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2010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为指导,以全力做好我州消防工作和“防火墙”工程,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全州火灾形势的稳定,构建“和谐黄南”为主要思想。
二、领导小组
为全面掌握全州消防工作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和消防工作情况,州政府决定成立州消防工作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小组。由州政府副州长李加才让任组长,州目标办副主任张春生任副组长,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综治办、州安监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公安局、州消防支队负责人为检查组成员。检查组负责全州消防工作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指导、督查、督办及有关决策部署的落实。
三、检查时间及被检单位
2010年10月18日至22日,被检单位为:四县人民政府及全州一级、部分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检查方式
采取“查、问、访、看、听”的方式进行。“查”,即检查各县政府、州直部门落实消防工作和构筑“防火墙”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问”,即问各县政府、州直部门对落实消防工作和构筑“防火墙”工程建设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访”,即走访社会各界对落实消防工作和构筑“防火墙”工程建设工作的评价;“看”,即看落实消防工作和构筑“防火墙”工程建设的实际效果;“听”,即听取各县政府、州直部门,一级和部分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