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环境保护局关于黄南州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11〕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环境保护局关于《黄南州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黄南州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和总量基数的确定,贯彻落实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9〕162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0〕5号)及《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青海省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0〕282号)精神,紧紧围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要求,继续开展全州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以下简称“动态更新”)。为指导开展全州动态更新工作,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动态调整、重点调查、总体核算”为基本原则,以2007年黄南州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基础,调查统计2010年度污染源数据,实现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动态更新,为“十二五”环境统计和污染减排奠定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调查时点。调查时点为2010年12月31日,调查时期资料为2010年度。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2010年度动态更新对工业源、城镇生活源、农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四类对象分别开展调查。
1、工业源的调查范围。为辖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所有工业企业,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各地根据国家确定的2010年动态更新重点调查单位初步名单,补充新增企业、删除关闭企业,调整、形成2010年度动态更新重点调查单位最终名录库;个别县无重点调查企业的,县环境保护部门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补充动态更新重点企业。各地在重点调查企业初步名单的基础上,根据以下原则进行补充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