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负责人职责:负责领导州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的实施,研究处理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的重大事项,督促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项目具体负责人职责:负责州、县规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实施效果负直接责任。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规划要求进行督促指导,协调和处理工程“六制”的具体落实以及工程质量、进度的检查,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承办单位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省政府颁发的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八个管理办法(细则),防止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现象的发生,对建设资金实行报账、“三专一封闭”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效益。
协办单位职责:配合承办单位搞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管项目全过程,检查项目“六制”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编报州、县项目年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等,积极争取项目、落实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四、廉政责任
为认真落实《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2011年度项目实施目标责任书》,保质保量全面完成2011年目标任务,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等相关规定,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贪污腐败等行为的发生;严禁项目资金管理的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州、县政府、三江源办公室、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从事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严禁项目任何单位或个人接收或参加项目建设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相关单位提供或安排的回扣、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劵、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高档消费宴请、娱乐活动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项目建设管理的各项法规、条例。
五、目标管理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年底州三江源办代表州人民政府分别对泽库、河南县人民政府,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等部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依据为省三江源办印发的《2011年度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目标考核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目标责任书,州政府和州级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考核各项任务指标完成、实施成效、项目综合管理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州级项目主管责任部门主要考核履行管理职能、项目州级验收、项目行业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考核结果专报州委、州政府,并报送州考核办以及州纪委、州监察局,作为地区、各有关部门年终目标责任制和廉政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