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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黄南州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实行“双责制”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黄南州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实行“双责制”的通知
(黄政办〔2011〕20号)


泽库、河南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州三江源办公室:
  为了实施好省下达我州的2011年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确保计划、任务、目标、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快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实施步伐,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今年各项建设任务,州政府决定对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实行目标责任和廉政责任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建设目标任务
  2011年我州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共2项,4个子项,总投资1136万元,全部为新下达项目。其中:封山育林工程投资400万元,封育林地8万亩(河南县100万元,2万亩;泽库县150万元,3万亩;麦秀林场150万元,3万亩)。泽库县黑土滩治理工程投资736万元,综合治理7.36万亩,年内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州县联合验收。
  2011年度人畜饮水、水土保持、退牧还草等项目以省发改委与省农牧厅、省水利厅联合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为准,列入黄南州2011年度目标考核指标,要求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任务时间安排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在4月2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4月下旬开工建设。
  (一)对下达的项目,州、县各主管责任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要迅速组织、督促作业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查、批复,为工程招投标及尽快开工建设赢得时间。
  (二)作业设计文件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的同时,由各项目法人单位及时编制工程招标方案,上报州三江源办公室,由州三江源办公室报省三江源办公室备案核准后方可委托和组织招投标,并及时与中标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签订工程合同。
  (三)为全面完成投资和建设任务,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要充分利用5-10月最佳施工季节,全力以赴狠抓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年度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工作职责
  2011年度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总负责人为州政府州长多杰才让,项目具体负责人为州政府副州长李加才让,承办单位为州三江源办公室,协办单位为泽库、河南县政府,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及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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