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川府发[2011]5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温家宝总理来川视察精神和李克强副总理11月18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现结合四川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围绕《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工作目标,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治理、分类指导,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格局基本形成,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势头有所减缓,病死率有所下降,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质量明显改善,社会歧视有所减少。但是我省艾滋病疫情严重,流行和蔓延多因素交织,防控形势严峻,任务仍十分艰巨。一是人群感染率高,疫情呈上升势头,注射吸毒传播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性传播逐渐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男男性行为传播上升明显,感染范围及人群不断扩大,艾滋病正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二是人口基数大,流动人口多,传播危险因素广泛存在,重点地区毒、穷、愚现象交织孳生,从源头上消除和控制难度大。三是疫情范围广,地区差异大,局部地区呈高流行状态。四是一些地区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措施覆盖率低。五是防治机构不健全,人员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控机制还有待完善。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到民族兴衰和国家存亡,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当前,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正处于攻坚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继续落实国家艾滋病防治政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到2015年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疫情快速上升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到2020年全省疫情得到较好控制,控制在低流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