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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牧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


  (二)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全面实现牧民定居点、彝家新寨安全饮水,进一步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同步解决牲畜饮水困难。有效缓解工程性缺水和资源性缺水问题,提高水利服务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建成玛依河、白松茨巫、新华、大海子等一批水利工程,加快大桥水库灌区二期、顺河堰、崇化等水利工程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要河流河段防洪、重点城镇堤防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

  (三)推进牧区能源建设。加快牧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牧区能源管理和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牧区群众生产生活用能问题。进一步推进牧区电网改造升级和无电地区电力设施建设。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努力构建稳定、经济、安全、清洁的牧区能源供应体系。积极发展太阳能暖房、推广太阳灶、高效低排生物质能炉等新型生活用能设备,结合国家太阳能利用政策支持牧民建设户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和供热系统,积极开展生物质能源和“三沼”综合利用。加快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

  (四)加快牧区城镇建设。加快州府、县城和特色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城镇的辐射和集聚作用。依托旅游景区、交通节点和产业发展,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民族风情浓郁、设施完备、生活现代的旅游集镇、特色集镇。在规划和建设选址中,要明确防洪、防火、防震标准,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救援通道,避让滑坡和泥石流易发区。加强城镇道路、水源工程、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城镇与旅游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控制牧区面源污染,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把推进牧区城镇建设与牧民定居点、彝家新寨建设结合起来,延伸和拓展城镇服务功能,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良好局面。

  (五)完善通信网络建设。加快牧区通信设施建设,逐步消除电信和邮政服务空白点。支持通信村村通工程、移动网广覆盖工程、宽带通信工程、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乡乡通邮工程,完善邮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设速递中心和物流集散网,提高牧区邮政服务水平和农村邮政运输投递能力。

  七、着力改善民生,提升牧区公共服务能力

  (一)加快推进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继续实施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抓好定居点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学校、文化室、卫生室、村民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警务室、便民店等公共配套设施,确保定居点的水、电、路和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实施牧区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按照牧民定居房、牲畜暖棚、草地围栏、人工饲草料基地、贮草棚“五配套”要求,在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小型水利设施、饲草基地和青稞基地,统筹推进新牧区和小城镇建设。

  (二)加快建设彝家新寨。推进彝家新寨建设,重点实施住房改造,完善彝家新寨水、电、路等配套设施,提升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能力。开展彝区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改变人畜混居、功能混杂的居住环境,建设民族风情浓郁、设施完备、生活现代的特色集镇和村庄。

  (三)加大牧区扶贫开发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连片特困地区扶持政策,对牧区实行连片开发、综合治理,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投向连片贫困地区、重点县和贫困村,提高扶贫对象发展能力,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牧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基本支出需求,提高民生支出水平,提升促进发展能力。加大财政扶贫性资金投入,加强项目资金整合。加大牧区信贷扶贫资金投入,大力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对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生活条件的地区,积极稳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加快落实生态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着力解决转产转业牧民长远生计问题。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加强牧区对口支援工作,延长帮扶年限,把政府支持与社会广泛参与更好地结合起来,引导社会资源投入牧区扶贫开发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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