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优先和生态生产有机结合的基本方针,加快转变牧区经济发展方式,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积极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实现生产生态协调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牧区发展条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改善民生,实现牧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牧民生活脱胎换骨的变化,把我省牧区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生活宽裕、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社会主义新牧区。
(二)基本原则。
推进我省牧区跨越式发展,必须从牧区实际出发,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生态产业发展为重点,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把生态保护建设作为推动牧区跨越式发展的切入点,加大生态工程建设力度,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促进牧区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以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和彝家新寨建设为重点,着力改善牧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广大牧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省牧区不同的资源环境条件,科学确定生态保护模式和产业发展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重点加强对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为重点,落实草原保护基本制度,建立健全草原、森林和水资源、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深化牧区农村综合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牧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牧区与农区发展,加强与其他地区的良性互动,努力扩大对外开放,为牧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坚持自力更生,政府扶持。切实加大对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强牧惠牧政策。积极调动和引导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牧民的主人翁作用,促进牧区跨越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力争用5-10年时间,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实现牧区跨越式发展,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
--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到2015年,全面完成草原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初步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持续恶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全面实现草畜平衡,牧区生态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到2015年,基本实现牧民定居点和彝家新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贫困人口数量显著减少,牧民收入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牧区与农区协调发展;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牧民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在2010年的基础上增加1倍以上,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生态产业初具规模,自我发展能力稳步提升;到2020年,生产总值在201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以上,财政保障能力大幅提高,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发展内生机制更加完善。
--社会建设显著加强。到2015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高;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各民族更加团结,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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