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牧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
(川府发[2012]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牧区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高度重视牧区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全面实施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和彝区“三房”改造等一系列重大民生工程,极大地改善了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等原因,我省牧区仍然面临不少特殊困难和问题,发展相对滞后,已成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7号),进一步推进我省牧区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牧区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省牧区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和横断山区的腹心地带,包括甘孜、阿坝、凉山三个民族自治州的48个县(市),幅员面积占全省的61.3%,拥有天然草原2.45亿亩,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推动牧区跨越式发展,关系我省发展稳定大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推进我省牧区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牧区跨越式发展是维护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我省牧区地处长江、黄河上游,是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岷江等江河的发源地。草原是牧区陆地生态系统主体,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等多种生态功能,长江上游径流量的46.8%和黄河水源的30%来源于牧区,是“中华水塔”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战略地位。一直以来,受农畜产品绝对短缺时期优先发展生产的影响,强调草原和湿地的生产功能,忽视生态功能,造成草原长期超载过牧和人畜草关系持续失衡,湿地退化甚至干涸,牧区生态总体恶化趋势尚未根本遏制。推进牧区生产生态有机结合和跨越式发展,是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
(二)推进牧区跨越式发展是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省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滞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任务艰巨,与农业相比,牧业抵御风险能力更弱;与农民相比,牧民增收渠道更单一;与农区相比,牧区统筹城乡发展难度更大。加快跨越式发展,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牧区草原、森林、旅游、矿藏、水能、风能、太阳能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增加牧民收入,是缩小区域、城乡、农牧发展差距,增强牧区自我发展能力,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现实选择和必然要求。
(三)推进牧区跨越式发展是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战略举措。我省牧区是藏、彝、羌等少数民族聚居区,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是反分裂、反破坏、反渗透的前沿阵地,是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点地区。推进跨越式发展,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战略举措,对牧区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二、全面把握牧区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