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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组团参加2011·青洽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组团参加2011·青洽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2011〕35号)


四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2011·青洽会即将召开,为了做好组团参会工作,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宣传黄南、推介黄南,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动项目和投资,根据州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确定上报集中签约项目。一是要求5月15日前必须按正式文件上报各县和州直有关部门确定在青洽会的签约项目。二是在青洽会上集中签约的项目,是省政府督办履约项目,所以拟签约项目必须保证能履约实施。三是签约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四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力争会前或会议上落实一批合作项目,并争取签约。
  二、抓紧做好邀请来宾工作。一是抓紧确定邀请人员名单,5月20日前上报州招商局,统一汇总后报省组委会。特别是州对口支援办公室要抓紧与天津市沟通衔接,尽快确定天津市党政代表团名单,并做好经济合作大会筹备、协调、组织等各项工作。各县也要做好配合邀请对口国家部委和央企的邀请工作,掌握来宾名单,协助省厅安排好行程。二是由各县和相关单位负责,尽早安排好来宾接待工作,提前落实食宿、车辆和来宾行程,确保不出问题。三是邀请到的重要来宾,如需州政府领导陪同会见的,要及早协调,便于提前安排。
  三、抓紧做好布展工作。一是按照已经通过的展位设计方案,以及省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做好展台施工工作。二是各县要按照突出特色和绿色、有机、生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品展示方案,州招商局要统筹协调,确保展台整体协调、突出我州特色。
  四、加强宣传报道工作。黄南电视台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会议期间省电视台播放黄南专题片,在我州自办台播放宣传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成就专题片,并做好会议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
  五、有关经费问题。按照州政府印发的方案,参会布展和展位费采取“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州县共同承担。按照省组委会的安排,我州展位面积75平方米,设计展台4个,每县各1个。布展、展位费等共计资金18万余元,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州经商委承担10万元,四县政府承担8万元,每县各2万元,请各县将费用在5月20日前汇至州经商委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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