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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指挥部的通知

  (二)资金监管组。组长单位为市财政局,成员由市国土房管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市财政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和拨付、决算、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监督;对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做好市指挥部日常费用的管理。
  (三)管道节能改造组。组长单位为市建设交通委,成员由市建设交通委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指导各区做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居民户内自来水管改造,燃气户管改造,更换燃气管道与灶具的连接管,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工程的组织实施。
  (四)房屋综合修缮组。组长单位为市国土房管局,成员由市国土房管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指导各区做好安装楼栋门和小区大门,维修屋面防水层、房屋外檐,粉刷楼道墙面,维修楼梯踏步和扶手,维修更换采光窗,安装修复楼道照明设施,封闭楼内垃圾道和修复破损的楼外垃圾窑门以及住宅楼供电系统接地保护,修复避雷设施等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外部环境组。组长单位为市市容园林委,成员由市规划局、市市政公路局、市体育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指导各区做好拆除私搭乱建和清理楼间杂物,维修楼间破损甬路,在具备条件的小区安装体育锻炼器械,在具备条件的小区配建自行车棚,安装地名牌等工程的组织实施。
  (六)综合配套组。组长单位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成员由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邮政局、市电力公司、广电集团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指导各区做好规范整理楼道内各种管线,更新、
  补建信报箱,维修或更新消防设施,维修电梯,安装小区照明设
  施等工程的组织实施。
  (七)接管验收组。组长单位为市国土房管局,成员由市国土房管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组织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验收;制定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标准;指导各区制定旧楼区管理办法,确定整修后各项目的接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各区分指挥部
  中心城区各区人民政府成立分指挥部,并参照市指挥部的工作架构确定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任务的组织实施。
  (一)和平区分指挥部。
  指 挥:张盛如 和平区区长
  副指挥:姚增顺 和平区副区长
  (二)河西区分指挥部。
  指 挥:彭 三 河西区区长
  副指挥:张忠汉 河西区副区长
  (三)南开区分指挥部。
  指 挥:张丽丽 南开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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