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2〕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重庆市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强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保证公路完好畅通,遏制和防范重特大货运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桥梁垮塌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2011年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577号)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精神,从2012年1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代号为“路安”,以整治非法改装车辆为重点的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路安”专项行动)。为确保“路安”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广泛宣传、统一行动,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的要求,对擅自改变车箱尺寸的货运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强化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健全和完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为“畅通重庆”、“平安重庆”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路安”专项行动的实施,使擅自改变车箱尺寸的货运车辆基本恢复原状,擅自改装车辆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非法改装企业100%取缔,车辆生产和改装企业管理规范,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和道路交通秩序,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货运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桥梁垮塌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设施完好、交通运输安全和道路畅通高效。
三、组织领导
成立“路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交委主任滕宏伟任组长、市交委副主任陈孝来、市公路局局长岳顺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治超办,由市公路局副局长姚雪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全市“路安”专项行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