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支持普通高校开展学历继续教育,鼓励中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具有初(高)中学力劳动者开展学历、技能双提升教育,鼓励支持农业职业院校面向退伍军人、村镇干部以及具有初(高)中学力的中青年农民开展涉农专业学历教育和培训。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着力推动自学考试向农村居民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发展。以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办学系统为基础,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组建江苏开放大学,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和远程网络教育。改革完善考试科目和录取标准,努力体现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培养的实践性和职业性。到2015年,全省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习的人数达150万人。
(四)积极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非学历继续教育,重点开展以稳定和促进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着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专门人才的培养、培训,大力发展社会化、行业化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努力提高继续教育的专业化水平。强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的责任,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相关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和培训,鼓励建立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并对通过继续教育有力促进工作的学习者给予奖励。
(五)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教育。把发展社区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在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时统筹考虑社区教育的需要。建立以江苏开放大学为龙头,以市级社区大学、县级社区学院为骨干,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教育中心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满足各类居民学习提高和修身益智需求。城市社区教育注重开展公民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成人学历教育和文化生活教育,保障下岗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公平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农村社区教育统筹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继续实施农村人才工程和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程,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知识培训,努力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律的新型农民。启动建设50个高水平农科教结合富民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全国农村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不断提高农民就业创业水平。实施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按有关文件要求核定人员编制、明确岗位职责,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到2015年,全省70%的城区、50%的县(市)、50%的乡镇(街道)达到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标准。
(六)加快发展老年教育。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老龄协会等老年社会组织纽带作用,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老年教育。街道(乡镇)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建好老年学校或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服务)中心,为老年人创造学习条件。探索开发传统文化、科学知识、时事政治、养生保健等老年教育课程,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让老年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到2015年,全省老年教育受众面占老年人口的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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