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产加工产品。积极推动林木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产品优势。地板、家具、装饰材料、木制品、人造板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质量更加稳定、更加环保、更加安全。木耳、蘑菇、浆果等林副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牵头单位:省森工总局,配合单位:省质监局、林业厅、环保厅)
(二)工程质量主要标志。
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建筑工程。到2015年,实现全省城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98%,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安装工程一次试车成功,杜绝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争创国家“鲁班奖”工程4项,国家优质工程5项,省“龙江杯”优质工程150项,省优质工程350项,省“结构优质”工程1000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质监局、发改委、水利厅)
--道路工程。到2015年,县、乡公路优良路率分别达到66.5%和50%。高速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优良率分别达到100%和95%,干线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优良率分别达到100%和85%,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继续保持全省高速公路MQI(养护质量指标)稳定在90,干线公路MQI稳定在78,优良路率稳定在73%。(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委)
--水利工程。到2015年,工程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水利对粮食贡献率在40%以上,大中型水库建立和完善水雨情信息采集、传输、洪水预报和以水库为中心的河道防洪决策支持系统,保障水库安全度汛,河道堤防保安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发改委、农委、国土资源厅)
--林业工程。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7%以上,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2%以上,林业重点工程良种使用率达到70%,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牵头单位:省林业厅,配合单位:省森工总局)
(三)服务质量主要标志。
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服务业信息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带动整体服务质量向国际水平跃进。
--旅游业。到2015年,A级景区达到开放经营旅游景区(点)的50%,服务质量、配套设施、综合能力显著改善。星级饭店数量达到旅游者集中入住旅游饭店的80%以上。旅游餐饮、购物、客运、娱乐等产业要素的服务标准覆盖率达到90%以上,满意度达到80%以上,游客投诉率低于2%。(牵头单位:省旅游局,配合单位:省工商局、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商务厅、交通运输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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