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划建设20个军民结合产业园。以经济技术开发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为依托,以中央军工集团所属单位和省内骨干企业为主体,在军民结合产业聚集区内建设20个军民结合产业园。
(1)以中航工业济南特种结构研究所、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航空配套及维修服务产业园。
(2)以浪潮集团为主体,建设卫星应用服务设备与授时服务系统研发制造产业园。
(3)以青岛海利直升机制造有限公司、青岛中俄直升机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中小型直升机制造、组装、配套、物流配送服务综合性通用航空产业园。
(4)以青岛海德威船舶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先进通讯导航设备研发制造产业园。
(5)以烟台中集莱福士公司为主体,建设大型化、深水化、专业化海洋油气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园。
(6)以烟台山东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等单位为主体,建设航天设备及配套材料零部件为重点的航天产业园。
(7)以山东核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和台海玛努尔公司为主体,建设核电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园。
(8)以南山集团等企业为主体,建设航空航天铝材零部件研发制造产业园。
(9)以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航空航天特种纤维零部件产业化工业园。
(10)以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航空地面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园。
(11)以山东黄海造船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远洋渔船及大型邮轮研发制造产业园。
(12)以淄博柴油机总公司为主体,建设绿色环保型船用动力设备研发制造产业园。
(13)以淄博三林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航空配套材料零部件产业园。
(14)以潍坊天翔直升机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中小型直升机、无人机制造与配套工业园。
(15)以潍柴动力集团公司为主体,建设高端游艇动力设备研发制造产业园。
(16)依托滨州大高通用航空城,建设轻小型通用飞机研发制造与组装及配套、维修、物流服务综合性通用航空产业园。
(17)以泰安航天特种车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军用特种车制造及配套零部件产业园。
(18)以中国重汽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军民两用重型车辆装备及零部件产业园。
(19)以山东钢铁集团为主体,建设船舶与海洋工程专用钢板及零部件研发制造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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