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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中小学英语教师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八、协议内容

  1.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学校拥有的权利是:

  (1)对申请人的审批权;

  (2)对出国培训教师收取2万元经济担保保证金;

  (3)对出国培训人员在国外学习情况的知情权;

  (4)对出国培训人员学成回校后用英语授课课程的安排权。

  学校承担的义务是:

  (1)协助出国培训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2)支付外出培训产生的部分费用(见第六条);

  (3)在单位的工资待遇及各种福利待遇不变。

  2.出国培训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出国培训人员享有的权利是:

  (1)自愿提出申请权;

  (2)学校提供的部分经费;

  (3)在单位的工资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

  出国培训人员履行的义务是:

  (1)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所在国法律,恪守诚信;

  (2)按照规定向学校交纳2万元保证金;

  (3)培训期满后按规定时间返回学校;

  (4)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任务。

  3.违约责任

  违约者,应根据协议书条款执行,如不履行违约责任,学校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者应承担的责任。

  九、办理手续

  在收到承担国外培训任务的学校的邀请函后,市教育局以正式文件向市外事办提出外出培训的申请,并按要求及时办理各种手续,如出国体检、申请签证、办理护照等,同时与国内具有国外培训资质的机构签订合同,用教师专项培训经费支付参训人员培训费。

  十、学员承诺

  为保证后续出国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申请人录取后必须同市教育局或县(市)区教育局签订承诺书,承诺积极配合学校办理后续出国手续,并保证除不可抗拒力因素外,不得私自放弃此次出国培训机会。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学员本人承担。

  十一、培训管理

  1.出国培训前委托市师资培训中心召集培训人员开会,明确培训目的、任务及有关注意事项。培训人员在出国前制订并上交培训的个人目标和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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