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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12.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计划,举办第二届“上海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教学比武”。继续开展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上海高职高专院校师资教学能力提升工作,开展进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继续推进国家级、上海市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开展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工程,培育精品课程、教学团队以及教学名师。推动高职高专学生参与职业技能竞赛。开展职业教育体系的研究与实践试点,构建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多层次体系。全面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继续进行“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创新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机制”的项目试点工作,探索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协助筹备召开“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大会”。

  13.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建立分类管理配套制度。修订《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办法》、《民办高校会计核算办法》。制定实施《上海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政府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绩效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完善对公共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强民办学校示范校建设、内涵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实施对民办高校政府扶持资金政策,加强财务监管,对民办高校政府扶持专项资金实施单一专户管理。实施民办教育“强师工程”,继续实施年金制度,进一步增加民办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自主计划名额和支持力度。落实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规范民办高校依法办学,委托专业机构对民办高校进行年检和财务审计。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建设,组建民办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成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推进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四、建设知识服务创新机制,提升文化引领能力

  14.实施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一批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和知识服务团队。形成“开放、集聚、适变、持续”协同创新的新机制,集聚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知识服务领军人才和团队。进一步加强高校与区域发展的融合。继续推进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功能建设、试点推进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完善高校技术转移服务管理体系。

  15.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加强高校“085工程”在建学科的跟踪管理,建立分类指导的评价体系。启动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建立国际一流学科评价标准,跟踪评价上海优势特色学科发展,重点建设200个一流学科培育学科。重点建设20个学科,拓展上海高校的学科层次,搭建上海高校学术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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