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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民收入促进计划的通知

  (二)抓好林业工程建设,做好项目示范。进一步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建设。以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退耕还林工程二期、防沙治沙、省级财政林业产业化项目为抓手,带领和组织农民群众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型林业产业。落实天保工程二期建设中关于工程区森林管护、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补助政策,落实集体所有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增加农民财产收入。结合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大力发展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果林、竹林等特色产业,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结合推进城乡绿化,带动农民发展珍贵树种、花卉苗木、园艺、生态旅游等产业,调整农民收入结构。支持农民以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形式参与生态修复、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生态工程项目,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充分发挥省级财政林业产业化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带领农民改善林产品和林木树种结构,大力提高基地产量和产品质量,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
  (三)优化调整林产加工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按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的原则,在大力发展木竹产品、特色经济林产品及林化林药产品精深加工的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林产加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力度,增强林产加工业对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支持林产品就地初级加工,积极鼓励和扶持行业协会、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带领林农就地开展木片、竹片、竹编、竹席等林产品初加工,让农民从林产品初加工环节获得相应收益。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加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通过贷款贴息、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积极支持有实力的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和品牌打造,促进其做大做强。
  (四)完善林木采伐政策,放活商品林经营。落实林木采伐政策,提高农民商品林经营自主权。在非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林木所有者自主经营、自主采伐。商品林采伐限额年度有结余的,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在限额期内结转使用。推行采伐限额进村入户制度,在确保采伐限额分配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林农可以直接向乡(镇)林业站申请采伐许可。
  (五)创新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探索建立适合产业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实现产业化大生产。一是规范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结合省“农民专合组织万人帮扶行动”和国家林业局“林业专合组织示范县”创建活动,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专业合作组织实施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应变能力,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益。对确权到户、农民发展积极性较高的产业,鼓励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对于“分股不分林,分利不分山”的集体林,鼓励成立股份合作社,或通过托管成立家庭林场;对面积较大、个体成熟度较高的产业,鼓励成立行业协会。开展省级示范林业专合组织认定,优先安排具备条件的林业专合组织实施林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等项目,允许省级财政林业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林业专合组织建设。二是推动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在户均林地面积小、基地零星分散、基础设施落后的地区,鼓励开展林权流转,让业主、企业对林业产业基地实施统一经营管理,投入资金开展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生产条件,提高基地建设的规模和效益。农民在获得租金收益的同时,通过投工投劳获得收益。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订单林业、“龙头企业 +农户”、“龙头企业 +专合组织 +农户”、“专业市场 +农户”等发展模式,探索推广“一体化经营”、“利益兜底”、“收益分成”、“利润返还”等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农民参与度,稳定农民收益。
  (六)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发展。我省林业生产性服务业起步晚、发育程度低,现代物流、贸易、信息技术、金融保险、现代会展、中介服务等都与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亟待加强。一是建立产业信息平台。以国家林业产业数据库建设为平台,整合现有的林业数据信息网络资源,搭建覆盖全省、来源市场、面向基层的林业产业政策、技术、信息咨询交流服务平台,让农民及时掌握政策、技术和市场信息。二是建立综合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善森林资产评估、林权交易、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制度和办法,建立咨询、评估和交易体系,盘活森林资产。三是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林农信用等级评估,简化林农贷款手续,缓解林农资金瓶颈。四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在林产品集中生产区,积极培育林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林产品物流业发展。利用西博会、林博会等博览活动,搭建林产品交易、展示及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林产品流通。
  (七)加快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林业生产瓶颈。整合交通、扶贫、以工代赈、水利及林业工程项目资金,加强与现代林业产业基地相配套的林区生产、集材运输、森林防火道路以及集雨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生产作业条件,提高资源可及度和基地建设成效。

  附件4
  水利厅农民收入专项促进计划

  近年来,我省水利水产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两个加快”的总体部署,以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为主线,扎实推进现代渔业建设。水产业已成为大农业中发展速度快、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重要产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201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 105.06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215.52亿元,人均渔业纯收入64元。为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16年,水产业为农民提供人均纯收入80元,比2010年增加16元,增幅 25% 。其中 2011年人均纯收入 66 元,2012年人均纯收入68元,2013年人均纯收入71元,2014年人均纯收入74元,2015年人均纯收入77元,2016年人均纯收入80元。
  二、增收途径
  (一)大力推进水产健康生态养殖。
  一是积极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采取项目引导、典型示范等方式,引领广大养殖农户积极应用先进技术进行养殖生产,改变传统养殖模式,在非饮用水水源水库和池塘实现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养殖,在饮用水源水库开展生态养殖,生产质优价高的商品鱼,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大力发展稻田养鱼。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主线,巩固提高“沟凼式”、“平板式”等稻田养殖模式,着力推广稻鱼共生型稻田养鱼,重点发展“稻鳅”、“稻蛙”模式,促进稻田养鱼在全省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全面推行,实现养鱼、稳粮、增收目标,达到“亩产千斤稻、鱼增收超千元”效果。
  三是大力发展名优特色水产养殖。以发展“一县一品”、“一村一品”名优特色水产养殖为抓手,大力发展黄颡鱼、鲶鱼、泥鳅、乌鱼、鲫鱼、草鱼等养殖技术成熟、农民易掌握的、市场需求量大的优良品种的养殖,鼓励养鱼能手积极开展胭脂鱼、岩原鲤、鲈鱼、丁(鱼岁)、长吻鮠、鳖等名优品种养殖。在盆周山区,采取招商引资方式,开发利用冷水资源,大力发展以鳟鱼为代表的冷水鱼,以鲟鱼、雅鱼为代表的亚冷水鱼养殖,增加当地农民打工收入、带动当地农民发展餐饮等休闲渔业。
  (二)着力发展多元化休闲渔业。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形成特色、示范带动的要求,围绕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大力发展以鱼为主的餐饮业和休闲垂钓、乡村观光旅游、观赏渔业、展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休闲渔业基地和休闲渔业示范区,拓展渔业功能,吸纳就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三)提高良种覆盖率。一是以种苗工程建设为抓手,建设、改造一批优势养殖品种的原、良种繁育基地,做好优势养殖品种的保种、育种,为水产养殖提供良种支持。二是加大良种补贴力度,争取财政资金按一定比例补助优势水产品养殖基地的养殖户使用良种,提高良种覆盖率。利用6年时间,逐步形成完善的良种供应和推广体系,良种覆盖率达到80% 。达到减少养殖病害发生率、提高生长速度、降低养殖成本效果,提高养殖户收益。
  (四)加强水产技术服务。突出抓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加强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科技服务水平,加大对养殖户的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切实增强养殖户的健康养殖意识,提高养殖水平。深入实施水产科技入户工程,组织水产推广、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技术培训和指导,为养殖户提供技术支持。
  (五)加快培育水产专业合作组织。积极组织引导分散的农户有效建立水产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的标准化生产,提高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逐步组织带动养鱼农户实现水产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特色化发展,实现农户与市场的直接对接,减少中间环节,使农民获得更多的收益。
  三、项目支持
  (一)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产业化发展基地建设。按照现行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安排使用方向,主要用于支持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产业化发展基地建设,完善渔业基础设施。到 2016年,计划规模化培育7万亩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重点完善养殖示范基地的进排水设施、池塘改造清淤、场区道路、电力增容、添置养殖机械及简单仪器设备建设,同时加大良种补贴、农民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力度。
  (二)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以提高水产养殖标准化水平和改善养殖水域环境为目标。引导中低产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养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水平。利用中央财政投入引导地方各级财政配套和生产者筹资投劳对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力争到2016年完成 10万亩中低产池塘标准化改造,通过示范带动,推动高效、标准化、生态水产养殖方式的普及推广。
  (三)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结合《全国水产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我省重点加强国家级、省级良种场建设,初步形成以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为龙头,以各片区重点苗种场为骨干,以集体和个人苗种繁殖场(点)为补充的水产种苗体系。争取项目资金和发挥市场投资的主体作用,抓好原良种场基础设施改造;积极开展良种选育和亲本更新项目,提高水产苗种质量和良种覆盖率。到2016年,新建、改扩建 10个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20个省级水产良种场、20个市县级水产苗种场。
  (四)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加快完善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构建水产养殖疫病防控预警预报,指导养鱼农民科学使用渔药、饲料等投入品,建立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建设省级检验中心和崇州市、威远县、罗江县、蓬安县、仁寿县、南江县、新津县、大安区县级农产品综合检测站,建设75个重点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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