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养殖结构,推进标准化建设,加速发展畜牧业。大力实施现代畜牧业试点提质扩面工程,以畜牧产业升级工程、畜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程为突破口,强化畜禽品种和结构调整,大力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化养殖,加快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一是优化养殖结构。以提升品质为重点,继续实施新增2000万头优质生猪生产能力工程,巩固和发展生猪产业优势,大力发展有比较优势和市场潜力的节粮型草食牲畜和特色小家畜禽;不断提高畜禽良种比重,猪三元杂交面达75% 以上,禽兔良种面达到90% 以上,羊的良种及杂交面达90% 以上,牛的良种及杂交改良面达50% 以上。二是大力推进实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工程。突出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五化”示范内容,加快发展现代养殖小区,打造优势畜禽产品集中产区。全面完成 6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建设任务,建设适度规模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场)10000个,其中生猪养殖小区(场)6500个,奶牛养殖小区(场)1000个,鸡、羊、兔、水禽、牦牛等养殖小区 2500个,力争全省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提高 15-20个百分点,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小区(园区、场)占规模养殖小区(园区、场)总量的50% 以上。到 2016年,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865 元,比 2010 年增加 360 元,增幅71.3% 。
(三)突出特色林产业和林业立体经济,加快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林产业。以实施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林产加工业、绿色富民产业等发展项目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林产业。一是抓好特色林产业发展。把现代林业基地发展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以平原丘陵区、盆周南部山区、盆周北部山区、川西南山区为重点区域,抓好短周期木质原料林、竹林、生物质能源及干果、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森林蔬菜和苗木花卉等特色林产品基地建设,到2016年,建成现代林业产业基地 2200万亩。在嘉陵江(中段)、涪江(中下段)、岷江(中段)、青衣江、安宁河、长江干流区以及秦巴山区、龙门山区、大小凉山地区、沙鲁里山南端、金沙江河谷地区建成特色优势明显、百万亩以上的林产业基地带15个。二是抓好林业立体经济发展。重点引导林农以林粮、林菌、林药、林茶、林禽、林畜等多种经济模式提高林地效益,到 2016年,林下种植面积达到2000万亩,林下养禽年出栏数突破1000万只、养畜突破 100万头。到2016年,林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00元,比 2010年增加 58元,增幅138.1% 。
(四)加快基地建设,大力推行稻田养鱼,着力发展水产业。以开展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产业化发展基地建设、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水产业。一是推行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重点推进非饮用水水源水库和池塘开展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养殖,规模化培育 7万亩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完成10万亩中低产池塘标准化改造,同时在饮用水源水库开展生态养殖,生产质优价高的商品鱼。二是大力发展稻田养鱼。巩固提高“沟凼式”、“平板式”等稻田养殖模式,着力推广稻鱼共生型稻田养鱼,重点发展“稻鳅”、“稻蛙”模式,促进稻田养鱼在全省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全面推行。加强适养稻田改造和技术推广,引导推行利用冬水田规模化养殖。到2016年,水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80元,比2010年增加16元,增幅25.0% 。
(五)优化培训结构和就业结构,巩固发展劳务产业。一是优化培训结构,以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以及水库移民为重点对象,以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技能型、创业型专项培训项目为重点,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2011-2016年间,全省每年培训农民工100万人。二是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力度。依托小城镇建设、农村资源综合开发建设的劳动力需求以及本地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用工需求,促进就地转移就业。利用乡村旅游、城郊餐饮和住宿等产业的发展,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增加就近就业。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拓展农村存量劳动力尤其是妇女的就业空间。三是继续巩固并扩大省外和国外劳务市场。在现有五大省外劳务基地圈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劳务市场,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每年递增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 20万。四是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促进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农民工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障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到2016年,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总量达2300万人,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5000元,比2010年增加2742元,增幅121.4% 。
(六)以乡村旅游为重点,重视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一是发展以农村体验、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和民族地区乡村风情体验等为主的乡村旅游业,到 2016年,创建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个、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30个,生态旅游示范县(区、市)35个、生态旅游示范乡(镇)160个、生态旅游示范景区35个。依托城镇、景区景点的发展,培育扶持以综合经营户为骨干、以单一经营户为补充的乡村“农家乐”群体,发展规模以上“农家乐”1万个,同时推动“林农乐”、“渔家乐”发展。二是把家庭手工业发展作为促农增收的重要途径,通过专业合作,鼓励农户从事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竹木工艺品、针织品、绣制品等产业。三是引导和支持服装、皮革、家具等加工企业把农户可以从事的前端简单工序以及绣饰、雕饰等工作向农户家庭延伸,大力发展与加工企业配套的农户家庭小型手工作坊,为加工企业的某一个生产环节代工,增加农户家庭经营第二产业收入。四是鼓励农民进入商贸流通领域,从事餐饮、娱乐、商品营销、运输服务,增加收入。到 2016年,第二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43元,比2010年增加70元,增幅96.0% ;第三产业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728元,比 2010年增加392元,增幅116.6% 。
(七)努力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一是推进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民以多种方式经营承包地。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支持和鼓励农户间的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种植大户;引导和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保底分红,参与现代农业建设,持续稳定获得收入。探索放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农村林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活林权的有偿流动,积极扶持发展林业大户。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制度,放宽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采伐和非林地林木采伐限制,增加林农收入。三是加大强农惠农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国家投入农民持续获利的有效形式。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对农户的补贴,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探索对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实行民有、民管、民受益的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转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成为农民生产经营资本的多种途径,通过出租、入股等形式让农民获取更多财产性收益。四是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农村经济。以藏区、大小凉山区域、秦巴山区为重点,突出项目引领,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产业带动,发展贫困地区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到2016年,全省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307元,比2010年增加160元,增幅 108.8% ;全省农民转移性收入达到904元,比 2010年增加462元,增幅104.5% 。
四、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农民在促农增收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加大资金和劳力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提升发展水平。加强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和组织引导,凝聚各方力量投入“三农”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改善配套服务,提升发展质量。
(一)强化农村基础建设,发挥硬件改善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加快推进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为农民增收提供支撑条件。一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开展田间排灌、田型调整、田间提蓄、田间道路建设和地力培肥。二是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工程工作力度,全省适宜建池农户基本普及农村户用沼气,农村省柴节煤炉灶基本实现升级换代,秸秆能源化利用全面推进,藏区基本普及使用清洁能源。三是以“村社相通、院落相连、田间可达”为目标,以丘陵山区机耕便民道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机耕便民道建设工程。四是大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我省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力推动农村供水向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五是抓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升灌溉能力和防涝抗旱能力。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抓好渠系配套、节水灌溉、牧区水利和现代化灌区试点。六是积极抓好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建设,改造升级和新建一批经营规模大、辐射范围广的跨区域重点农产品市场,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专业市场。七是加快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乡村旅游发展条件。
(二)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发挥资金投入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农民积极自筹,社会多渠道筹集,广聚资金,大力增加农业投入,推动农民增收。一是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逐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切实做到“三个重点、三个确保”,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全面推行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和支持各地健全农业担保资本金持续壮大机制,加快建成覆盖全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实施农业担保风险财政补助政策,创新农业担保方式,拓展担保业务品种和范围;探索行业协会、专合组织联保互保财政支持政策。深化村级互助资金试点,规范提升互助资金管理,适当扩大互助资金支持范围;探索村级资金互助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机结合;研究互助资金运行风险防范和风险补偿机制,指导市、县财政探索建立本级风险补助资金,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防范风险。二是突出投入重点。加快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扩大补贴种类,继续实行水稻插秧机和藏区省级累加补贴政策,适当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倾斜。三是大力推进财政支农工作机制创新。坚持以县为主进行整合,围绕农业农村发展重点,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将到县的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成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性质不变的原则下,打捆使用、重点投放,切实发挥支农政策和支农资金的合力效应。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推行小农水建设“三不三议三自主”的成功经验,实行民议、民决、民建、民管;大力扶持带动范围广、带动实效好、助农增收强的专合组织和龙头企业。四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推农民增收致富。农村金融机构增加为农民提供理财等增值金融服务,对农村种养殖业大户、农民专合组织、涉农中小企业等给予信贷支持,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收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