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激发创业潜能,壮大市场主体。
1.完善创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不利于创业发展的政策性规定,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在融资、土地、人才、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鼓励各类层次人员、各种类型企业积极投身创业实践。重点抓好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企业家二次创业、知识型人才创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外地企业投资创业,努力催生发展一批民营中小微型企业创业主体,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增收、以创业促发展。
2.拓宽创业领域。进一步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加快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的步伐。围绕壮大我省主导产业拓展创业领域,鼓励引导创业主体依托各级工业聚集区,发展配套产业,延长产业链条,促进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围绕现代农业开辟创业领域,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现代服务业探索创业领域,积极拓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生活性服务业,鼓励引导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通信、传媒、旅游、会展、文化教育、医疗、中介、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开辟更加广阔的创业领域。
3.搭建创业平台。进一步加大政府引导支持力度,按照社会化、市场化、公共性原则,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的专业化服务。大力支持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统筹安排创业辅导基地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按照政府引导、多元投资原则,高标准建设一批创业辅导基地。大力开展创业辅导服务活动,建立和完善财政补助机制,积极推广订单服务方式,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培训、融资、信息、技术、管理、营销、认证、法律和政务代理等服务。
(四)加大资金支持,破解融资难题。
1.健全担保体系。到2015年,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500家,资本金总量达到500亿元以上,形成1500亿元的融资担保能力。做大省级融资性担保机构,以国控担保集团公司为主体,为民营企业提供直接担保和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适当开展再担保,2015年资本金达到150亿元;以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主体组建省级再担保机构,构建全省再担保体系,适当开展直接担保,2015年资本金达到10亿元;以国富担保公司为主体,为“三农”项目提供直接担保,2015年资本金达到5亿元;依托省供销社组建的新合作投资担保公司,2015年资本金达到3亿元,形成省级担保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融资担保体系。做强市级担保机构,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1家资本金规模1亿元以上的区域性核心担保机构,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市要达到3亿元以上。做实县级担保机构,各县级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县级以上政府要安排资金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