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二五”末,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70%以上。
三、“十二五”期间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民营工业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促进两化融合。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做精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到2015年,第三产业比重争取占民营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二)积极推进全民创业。新建改建100家较高水平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到“十二五”末总数达到400家。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全民创业活动,新建一批小微型企业,全省每万人拥有民营企业个数达到35个。
(三)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到2015年,全省培育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50个,年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120个,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产业集群300个;全省50%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全省各类产业集群,产业集群经济总量占全省县域经济总量的50%以上。
(四)合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形成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集团)100个以上,其中,年营业收入100至500亿元民营企业(集团)50个以上,年营业收入500至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集团)8个以上,年营业收入100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集团)力争5个以上。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每年选送100名民营企业家到高等院校进行系统进修培训,对1000名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才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对10000名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专题培训。到2015年,全省建成100个省级人才培训基地,全省民营经济人才总量达到350万人,其中,管理人才10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75万人,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175万人。
四、“十二五”期间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1.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办法,努力破除体制和机制障碍,实现平等准入和公平待遇。加大帮扶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