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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营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民营企业重工业比重过大,低附加值企业较多,技术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弱,部分企业环境污染、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突出。与先进省份相比,我省民营企业无论从规模上还是发展速度与质量上都存在较大差距。
  3.部分生产要素供给不足。融资渠道少,资金短缺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中小规模民营企业项目很难列入重点项目,用地困难大。适用人才短缺,劳动力成本大幅上扬,企业盈利水平降低。
  4.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技术和产品比重低,企业研发费用投入不足,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能力较弱。
  5.转变发展方式和节能减排压力增大。部分民营企业仍处于粗放生产经营阶段,资源依赖型企业多,粗加工产品多,精加工产品少,由于投入不足、人才匮乏,转变发展方式难度较大。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面临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民营钢铁企业和重化工企业、建材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艰巨。
  二、“十二五”期间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省民营经济具备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首都经济圈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冀中南地区被列为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首都新机场将在北京市和廊坊市交界处兴建。这是我省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新的重大历史机遇。牢牢抓住和利用好这些机遇,我省民营经济就能够实现大发展、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的经济发展战略,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推进民营经济产业、产品和组织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民营经济质量、效益和企业素质,保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末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
  实缴税金年均增长16%以上,到2015年末占全省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65%以上。
  出口产品交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末达到3000亿元人民币左右。
  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末占社会总投入的比重达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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