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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知识考核

  知识考核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由我厅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能力考核

  被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业绩等。

  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能力考核合格标准为:

  1、具有工程、经济、安全工程类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或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具有中专同等学力;

  2、具有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及安全生产工作经历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业绩等。

  四、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人员填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份: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3、职称证书复印件;

  4、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经历或安全生产管理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申报A类证书的人员应提供企业的任职文件或证明材料;

  6、申报B类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二)施工企业按上述能力考核标准,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然后将企业填报的《新参加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以及上述被考核人员的《考核表》和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省水利厅建设处。

  (三)由省水利厅组织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

  (四)考核结果经省水利厅核定后在浙江水利网公示。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加盖浙江省水利厅公章和专用钢印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参加延期考核的只需由企业填报《参加延期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水利厅建设处(不必填报其余材料)。

  (二)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满足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人员能否担任相应职务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派员参加本次安全生产考核。要确保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三类人员数量达到水利部文件规定的最低上岗人数(附件4)以及满足企业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和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规定,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C证人员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C证人员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C证人员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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