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水利总站关于配合做好我省农村饮水安全有关政策措施调查工作的通知
(浙农水[2011]11号)
各有关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的通知》(办农水[2011]144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由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具体承担我省的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各有关县(市、区)(详见附件1)选择不同规模、不同管理模式的6-10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调查。重点调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在用地、用电、税费、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时间安排及方式
4月15日前,各地按附件2和附件3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4月15日至4月底,省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派专人至各县(市、区),解答调查相关疑问,具体时间、人员待定;5月1日前各地将总结材料和调查问卷以电子文档形式同时上报省农村水利总站和省水利水电专科学校(调查问卷可在浙江水利网下载)。
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本次调查工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农村水利总站 张清明 电话:0571-87826531
邮箱:zhangqm@zjwater.gov.cn
省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颜成贵 电话:13858084367
邮箱:yancg@zjwater.gov.cn
附件:1、调查县(市、区)名单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调查提纲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调查问卷
二0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1
调查县(市、区)名单
市
| 县(市、区)
|
杭州市
| 桐庐县、建德市、临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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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
| 余姚市、象山县
|
温州市
| 永嘉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
|
湖州市
| 长兴县、安吉县
|
嘉兴市
| 平湖市、海盐县、桐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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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
| 嵊州市、新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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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
| 婺城区、兰溪市、磐安县
|
衢州市
| 龙游县、江山市、开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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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
| 岱山县、嵊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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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
| 临海市、天台县、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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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
| 莲都区、青田县、缙云县、松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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